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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眼科中心关于做好2021级硕士研究生春季学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导师、硕士研究生:

按照《中山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1级硕士研究生春季学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硕博连读资格生占用导师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申请2022学年春季学期硕博连读的2021级硕士研究生须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申请的学生应基本完成硕士必修课程学习,通过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经学校批准后,方获得硕博连读资格。

(一)申请事项及相关说明

1. 2021级硕士研究生(不含留学生、医科临床型研究生)。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原则上在本专业内进行,确因学科交叉等原因,需跨专业选拔及培养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需向院系提交书面报告,说明跨专业选拔的理由及专门的培养计划,提交院系、学校研究审批。

2.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收的硕士研究生,申请参加硕博连读遴选,须提供定向就业单位、专项计划主管部门同意该生申请参加我校硕博连读遴选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公函。学校根据博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进行严格审批。获得硕博连读资格后,博士阶段的培养类别不得更改。

3. 申请参加此次硕博连读遴选的2021级硕士研究生,应基本完成硕士阶段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包括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学习,取得全部必修课学分后方可申请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

4. 申请人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提交“博士资格考试申请”,打印《中山大学硕博连读资格考试申请表》。相关导师、院系审核通过后,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

5.  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一般不得放弃硕博连读资格。

6. 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将于2023学年秋季学期作为2023级博士研究生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前应基本完成硕博连读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达到有关培养工作要求。

(二)工作进度安排:

1. 2月19日-2月21日:2021级硕士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申请;

2. 2月22日-2月23日:研究生提交申请资料;

3. 3月1日前:组织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笔试、面试),确定拟录取硕博连读资格生名单(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依据申请情况另行通知)。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教学科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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